2006-08-01

La Fa


中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学,我们都叫她肥姐,用这样的外号来称呼一个女生颇不雅观,所以最初如果当众直呼其号总会遭其白眼,只是后来叫得太熟太多了她也就习惯成自然了。不过有几个小学就与她认识的同学偶尔会叫她“La Fa”,这种按照音阶发音的外号,喊起来新鲜简洁又有韵律感,乍听又不知作何解,很容易激发起不知情群众追根究底的好奇心。肥姐似乎很忌讳被人喊作“La Fa”,听到了不但要多白几眼,甚至还要骂上两句。问起来由,起事者却又故作神秘笑而不答。后来我才了解到原来肥姐小学亦被唤作“老肥”,La Fa则是取其谐音,真是一个很妙的外号,不过大概是因为知情人有限,加上有点让人莫名其妙,所以一直没有大范围流行起来。现在我们也只是叫她肥姐而已。


从肥姐到La Fa,这是外号之于人的三个不同的境界:

小朋友给人起外号的最初动机大都是充满了恶意,轻则为了取笑戏谑,重则为了欺负羞辱,都带着伤人的目的。所以一般常见外号都离不开呆傻笨肥这类形容词,而以“死”作为前缀,加上对方名字,或以“傻仔”作为后缀,冠以对方姓氏等等固定搭配,构成了大多数短命而平庸的外号,这样的外号和骂人脏话没有太大区别。而一个正常一点的外号的产生,一般是要从人的生理性格行为特征或者姓名谐音典型事迹出发,引申变化,加以夸张联想总结形成。好的外号需要做到形神兼备,朗朗上口。形神兼备,是为了便于标识,引起共鸣;朗朗上口,是为了便于传播,扩大影响。起那种全面概括人物,听起来威风凛凛的外号,是施耐庵的责任,一般来说我们只要抓住对方一个点穷追猛打,发扬光大就可以了,能否做到朗朗上口才是关键问题。因为从起外号的初衷出发,只有传播面广,才能起到较好的打击效果。而外号的传播过程通常就是由一个或一小撮人坚持频繁地使用,以求得到公众认同,然后再慢慢传播开来的。这时候当事人的任何反抗都是徒劳的,只会反而加快传播的过程,外号传播的速度通常是与外号本身的有意思程度以及传播者的势力大小有关。小朋友们做事直接不留情面,残酷顽劣,不难想像,如果小时候不幸摊上个不甚体面的外号,那是要面对怎样强大的舆论压力,那是要经历怎样艰苦的适应过程。所以说小孩子的健康成长是个颇有难度的过程??面对这么一个“耻辱的标记”,要么留下阴暗扭曲的童年阴影,要么养成骠悍坚强的心理素质,要么变得对呆傻笨肥麻木不仁。以前上新东方,老罗永浩曾强烈批判过刘欢给女儿取名为一丝,这和网上流传的语录录音说的一样,出发点就是认为刘一丝将会因为名字这个把柄而饱受周围小朋友们的取笑摧残。从老罗咬牙切齿的程度看来,再联想到东北骠悍的民风,可以想见罗胖子大概也历过一个惨不忍睹的童年。可见要做个快乐的好儿童,除了后天的努力,先天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名字要取好,二是不能太胖。

随着时间的流逝,随着习惯成为自然,当初再难听的外号听得多也听顺耳了。当众人不再面带猥琐故意大声高呼外号以逞一时口头之快时,当被直呼外号的当事人不再含怒瞪眼而是欣然应答默然接受时,当你听到“肥姐”不再联想起肥短粗大这类词而是小脑反射般的直接与其本人对应起来的时候,外号已经抛开了表面或背后丰富曲折的内涵和晦涩机巧的指代,不管当初的动机多么的不纯,不管当初的用意如何的险恶,现在也只是变成了一个单纯而直接的指代符号。也许叫卷毛的已经做了直发,也许叫黑人的已经成了小白脸,也许一丝也已经改名为不挂,其实这一切都不再重要了,听说肥姐瘦了许多,我和老同学聊起来仍是问“肥姐是不是变瘦了?”。达到了外号与人合而为一的境界,自然是物我两忘,就像一个人的成长??该明白的弄懂了,把该忘记的忘记了,去芜存菁,修炼成人。那些表面或背后丰富曲折的内涵和晦涩机巧的指代也都成了缅怀过去的谈资,这时,本来内涵丰富的外号只剩下一个响亮顺口的发音,口口相传。要是有这样一个外号,能在茫茫人海中为人唤起,从容于众人惊诧目光中颔首微笑应答,此情,此境,就是在这里干想一下,也觉得沧桑,觉得幼稚,觉得几分有头有脸。所以出来混的,要是连个拿得出手的外号都没有,那人生未免也太不完整了一
点。要是没个外号,又怎能在一百单八将里面攀个排名呢?

正如La Fa之于肥姐,每个晦涩的外号背后都有一个隐秘的故事,故事如何并不重要,关键是知情者共同分享着一份心照不宣的感觉。面对旁人迷茫的面孔,好奇的追问,自己装出一副讳莫如深的样子笑而不答,仿佛阴谋得逞般心理上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这也是一种把握秘密的快乐。正如所有可遇而不可求的好东西一样。这种外号的产生是要讲缘份的,需要的“是瞬间迸发的热情”,不是好朋友手拉手排排坐能商量出来的,即便能那也叫暗号,不是外号。中学时曾经有个同学兴奋地告诉我,他怎样把Shirley,变成雪梨,最后又形成Pear的故事,从某种程度上讲他这种刻意的英译汉再汉译英的取名法是成功的,因为在他的大力推广下,我还没有发现除他之外有人用Pear来称呼那个女生,足见这个外号隐晦性之强。从这个角度出发,如果每一个遮遮掩掩的名称都可以当作一个外号的话,那么一个外号都可以当作一个mj,标识着不同的身份,在一个个小圈子中流行,简单明快,概括性强。mj是不会死的,只是悄然退隐,远去的外号象征着一段人生的告一段落。多年之后,听见了那久违的外号,不知道会不会觉得温馨,觉得寂寞,觉得有点沾沾自喜,像是听到了远山的呼唤,恍若隔世。

从外号说开去,中国人肯定是最善于取外号的高手,大概是因为避忌太多,中国人是最不喜欢直接使用自己名字的。就像是要了解古人,光知道人名是远远不够的,还要连带记住字,号,谥,官职,籍贯,生卒年,书斋名字,喜欢的动植物等等才能全面把握他的所有称谓。这种不怕麻烦,广泛寻找指代物的命名法,充满了一时心血来潮或隐晦曲折的苦心设计,所谓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每每引得后人抓破头访古探幽,钻研起来仿佛玩解迷游戏般乐此不疲,以至于后来发展为一门学问叫作索隐学,养活了大批学者和研究人员。当你发现周樟寿又叫莫剑生又叫华约瑟又叫堕洛文又叫唐丰瑜又叫ELEF还叫作鲁迅时,就能明白一个拥有120多个笔名的人为何能
养活一批研究学者了。很难想象将来的人面对这个实名制尚未普及的网络时代需要耗费多少人力物力才能将一个老水车的所有mj的灌水挖坑经历理出一个头绪来。曲折固然有曲折的乐趣,但是搞得写篇文章也要声东击西,指南打北,非要虚虚实实生涩隐晦才过瘾似的,出来表演个琵琶还要半遮面,很难让人痛快的起来。不过时势所逼,总能催生出这种虚虚实实生涩隐晦的文字。毕竟在高压之下总要有个发泄渠道疏通一下,否则要么在沉默中爆发,要么便秘得癌身亡,都是死路一条。所以闪闪烁烁地发泄一下,顾左右而言他,与同道相视一笑,也能舒通经脉,身心健康,只是不知何时能像电影《AV》中的狼狗叔那样气势如虹地来一段:“我经历过8964,97回归,0371,同埋2714……”,直抒胸臆,气血大畅。

扯得太远终究是不好的,就像我从来没有想过把La Fa转成简谱而变成64。


No comments:

如果目标正确,它只不过是不动声色地、极其庄严自信地向人们预示今后可能进行的写作,而无须有任何愧色。

--安伯托•艾柯(Umberto Eco)